合伙人章程

本章程创始合伙人, 是指参与 DAO 股权的创始合伙人。主要包括创始人、 联合创始人、头部顾问、资方代表和公会负责人 。创始合伙人在 DAO 顶层设计 与规划, 包括股权结构、后期融资、人才引进和激励等拥有决策权和解释权。

  • 重大决策与执行。

  • 网络运营策略与规划。

  • 制定社区运营目标与计划。

  • 经营团队 KPI, 完成各项工作指标。

  • 负责所辖区域用户管理与运维工作。

  • 与商务、投研等团队配合协作, 达成良好的运营结果。

  • 拥有 Crypto 相关知识与经验。

  •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。

  • 有创业精神, 工作积极主动性强。

  •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英文水平。

  • 接受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工作。

  • 数据公开、透明、可追溯。

  • 资产实行多签管理。

  • 创始合伙人一旦加入, 不得退出。

  • 统一进入“LP 做市基金”或“DAO 投资基金”。

  • 个人持仓不得低于限额的 51%。

  • 所有创始合伙人用英文名称进行联络。

  • DAO 内不得抢线越线。

  • 使用 DAO 官方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、联络方式和会议地址。

  • 每天准时登录 DAO 内 Official签到打卡, 及时安排落实和总结工作。

  • 重要会议必须出席, 特殊情况必须在 Official 向大家请假。

  • 严守 DAO 内秘密。

  • 重大事项由 DAO 内投票决定, 少数服从多数。

  • 遇到争议无法决定时, 由 DAO 头部顾问最终拍板决定, 保证 DAO 高效决策与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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